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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內容是什么?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流程是什么? 播報

來源:法務網 時間:2023-06-21 08:30:05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的流程:為新入職的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在企業的所在轄區開立企業社保帳戶;將企業內已參保的員工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賬戶;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打印繳費明細單;辦理同城委托扣繳社保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責任編輯:

標簽: 社保辦理 社保登記 申請辦理 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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